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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的 说明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13486号),聘请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致同审字(2026)第332A025389号),同时公司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中企华评报字(2026)第8339号)。 董事会拟将前述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用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并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特此说明。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